本契约条款适用于Wi-Fi租用屋(以下称本店),在向使用租借服务的顾客(以下称使用者), 提供出租Wi-Fi路由器(以下称商品)的服务(以下称出租服务)的情况。
本店将根据本出租契约条款为准则,向使用者提供Wi-Fi的出租服务。
当使用者通过本店网站(https://zh.wifi-rental-store.jp)申请服务并付款成功后,使用者与本店的出租契约便正式成立。
使用者在办理租借服务时,必须详读理解本契约条款,在同意所有内容后方可办理出租。
出租服务的期间是从租借开始日(商品指定送达日)起,到租用截止日(投入邮筒)为止。
即使因为使用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接收本商品时,也认定出租服务已经开始。
使用者必须参阅与商品同时寄达的「到货清单 与 合约细项确认」,确认出租期间。
一旦寄出商品后,出租的期间无法更改。
即使在出租期间内提早返还商品,本店也不退款未使用部分的租金。
如果因为个别使用者的特殊情况,希望缩短租期时,使用者必须亲自与本店联系。
商品寄出前,使用者可以取消此次租借服务。且不征收取消费用。
一旦商品寄出后,不接受取消订单的要求。
出租服务的费用,包含数据传输费用与租借WiFi路由器的出租费用。
发送与送还商品的邮寄费用与其他附加服务,将另外收费。
出租服务的费用将透过信用卡加以付费。
若是法人契约,在通过本店审查后,也可以以请款书付款的方式加以付费。
使用者在超过租期到期日后,仍未返还租借商品时,本店将征收逾期返还部分要求逾期部分的滞纳金。
逾期滞纳金是1日864880日元(auWiFi是1,0801,100日元),将向使用者的信用卡请求付费。
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商品破损、浸水等,本店将对使用者征收商品本体及配件的修理费用。
事先加入安心保险的客人,将免收修理费用。
安心保险在租约期间仅有效1次。使用安心保险需要使用者告知本店后方能生效,且不适用于有意人为的破损、浸水。
(安心保险仅在首次订购时可以加入。租约开始后无法加入。)
此外,由于自然因素而导致商品故障,本店不征收使用者任何费用。
事先加入安心保险的客人,将免除部分赔偿费用。
安心保险在租约期间仅有效1次。使用安心保险需要使用者告知本店后方能生效。
使用者有管理商品的义务,若未尽到管理者义务,例如拖欠未返还商品的情况下,征收的遗失费用不适用安心保险内。
(安心保险仅在首次订购时可以加入。租约开始后无法加入。)
商品价格(WiFiルーター分享器价格)请参考附录1。
使用者必须在确认使用地区的通信服务范围后,再办理出租服务。
有时即使在通信服务区域内,但因为建筑物的影响或是通信业者的通信障碍等理由,导致无法通信。
由于上述理由而导致无法通信时,根据契约款项15所记载,本店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使用者违法使用路由器,或者给他人造成使用上的困扰时,本店将不会通知,而采取措施限制其通信服务。
如超过通信公司规定的流量定额,会被通信公司降低通信服务速度,会停止通信服务。
对于规定流量定额的变更,通信公司有可能不事先通知而做变动。
租借期间中如通信服务被停止,本店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店将通过邮寄方式,将商品配送至使用者指定的送货地址。
使用者在收到商品后应尽速确认商品状况,如商品有任何不妥时,须立即与本店联系。
如商品送抵后2日内无联络,就视为商品已安全完成送货。
使用者必须在「到货清单 与 合约细项确认」上所记载的出租截至日内,返还租用物品。
归还时,请使用我们为您准备好的邮局Letter Pack,在租期到期日的次日早晨8点之前投入邮筒。
如果用戶從日本境外退回商品,用戶應在我們收到包裹的前一天支付租借服務費。 對於這種情況,如果用戶在我們聯繫用戶後一周內未支付租借服務費用,我們將收取逾期費用。
(1)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本店将承担以下损坏赔偿责任。
(2) 由于本店的故意行为或者疏忽,而造成了重大事故时,本店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3) 由于使用者的过失而造成机器损坏或遗失等,本店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本店所承担的损坏赔偿,只限于一次损坏,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二次损坏或关联损坏,本店概不负责。
(5) 本店对于租借服务中所应负担的责任,包括损坏赔偿责任,无论任何原因,所支付的赔偿金额上限是此次租借服务的全部费用。
使用者若吻合下列任何一项项目,本店将可以解除此次出租服务。
(1) 有关违法目的使用本店出租服务。
(2) 申请租赁服务时伪造填写个人信息。
(3) 申请租赁服务时填写内容有差错或存在另有需要确认的事项时,与使用者无法联络并且超过了发货期限时。
(4) 任何一次迟延支付WiFi路由器的出租费用时。
(5) 对于本店,或第三者做出干扰行为。
(6) 丧失基本社会信用时。
(7) 蓄意或由于重大过失对商品造成的不可修复的损毁或灭失产品时。
(8) 通过本店综合判断后,给予终止出租服务时。且不予公开理由。
(9) 违反任何一项出租契约条款时。
出租期间,若发生不归咎于使用者责任而发生的性能上的欠缺,导致商品无法正常运作时,本店将尽速寄送代用商品。
在本店确认此商品,并去确定为商品故障时,将以按日付费的方式计算实际租金,减免故障期间的租金。
在出租服务所提供的商品失常时,本店所应承担的责任范围仅限于,因本店提供商品出现故障为原因的情况,若是以下原因所引发的失常现象,本店将不负任何责任。
(1) 由于使用者操作机器或使用方法上的失误而引发的失常现象。
(2) 由于使用者所持有机器的机种,操作,设定或机器的互换性所引发的失常现象。
(3) 由于通信公司,连接事业或提供应用程序来源等公司的缘故所引起的失常现象。
(4) 由于使用者在使用商品时周围的地形,建筑物的障碍物,或由于雷达与家电产品的电波干扰所引发的失常现象。
(5) 由于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所引发的失常现象。
(6) 其他不因为本公司的责任所引发的失常现象。
使用者在进行会员注册后,就可成为本店会员。作为会员优惠,所支付租金的一部分将成为会员积分。
若使用者希望退出本店会员,或者希望更改个人资料等,必须使用电子邮件或电话与本店联络。
退会的情况下,在退回手续处理完成后,本店将完全消除其会员资料。
(i) 本店将遵守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以正确适当的方式处理和保护个人信息。
(ii) 本店需要使用者提供以下信息。
- 姓名
- 地址
- 联系电话
(iii) 申请租赁服务时,本店通过使用者在网页输入的申请表里获取个人信息。
(iv) 本店将使用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用于以下目的或者相关目的,并且在最低限度的范围内使用所收集到的个人信息来提供我们的服务
-提供Wi-Fi路由器租赁服务
-统计数据准备,市场调研,数据分析
(这种情况下,我们只使用经过处理后无法区分具体个人的信息)
(v) 所收集的个人信息将仅用于提供我们服务所需的范围内,并且不会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
- 使用者同意的情况下
- 在向事先与本店签订保密协议的公司(例如承包商)出示时
- 使用者的行为违反了我们的政策,公告或使用条款等,为了保护其他使用者,第三方或本店的权利和财产时
- 根据法院、行政机关的命令或其他法律的规定要求出示个人信息时,或者在调查犯罪的情况下为了排除或防止侵害第三方权益时,以及其他类似况发生时
(vi) 使用者同意并且没有异议本店使用如上述方式所取得的个人信息。
(vii) 在向第三方出示个人信息的情况下,本店将监督共同使用的双方或者第三方,确保其能够正确适当使用个人资料。
(viii)为了防止个人信息丢失,篡改和泄露,本店将采取必要和合理的程序进行彻底管理。
关于所有出租服务,本店与使用者之间所发生的各种纷争,都将透过东京简易裁判所或东京地方裁判所作为管辖裁判所。
本出租契约条款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并开始成效。
本条款有可能会随时做改动,而不事先征求使用者的同意。使用者请遵循改动后的条款。
* 租用品遗失费用一览
【故障】
保险:No/Yes
Wi-Fi分享器本体 : 35,200日圆 / 0日圆
充电插头: 2,970日圆 / 0日圆
USB数据线 : 1,100日圆 / 0日圆
液晶屏保护膜: 1,320日圆 / 0日圆
机器裹蓋: 660日圆 / 0日圆
机器内置电池: 3,300日圆 / 0日圆
保护袋: 330日圆 / 0日圆
行动电源本体: 3,300日圆 / 0日圆
充电插头 (行动电源): 1,100日圆 / 0日圆
USB数据线 (行动电源) : 550日圆 / 0日圆
[遗失]
保险:No/Yes
Wi-Fi分享器本体 : 35,200日圆 / 10,000日圆
充电插头: 2,970日圆 / 490日圆
USB数据线 : 1,100日圆 / 400日圆
液晶屏保护膜: 1,320日圆 / 0日圆
机器裹蓋: 660日圆 / 0日圆
机器内置电池: 3,300日圆 / 1,650 日圆
保护袋: 330日圆 / 0日圆
行动电源本体: 3,300日圆 / 1,650日圆
充电插头 (行动电源) : 1,100日圆 / 400日圆
USB数据线 (行动电源) : 550日圆 / 0日圆